常州市金坛区河头实验学校初中部 2026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作者: 河头实验学校(中学部) | 发布时间: 2026/05/26 | 次浏览
常州市金坛区河头实验学校初中部
2026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通知》(坛教字〔2026〕14号)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金坛区河头实验学校2026届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2026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2026年七年级计划招收新生3个班。
三、招生方式: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东面:与丹阳市皇塘镇交界;南面:与尧塘街道交界;
西面:汇福路经晨风路、中兴北路折向塘头村、吴家村;
北面:与丹阳市交界。(详见文末附件)
五、招生办法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合法固定住所等材料,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家长不需要到我校联系。
4月7日至14日,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毕业暨初中新生入学信息采集。(非金坛区小学毕业符合政策在我校初中入学的,在“我的常州”APP平台登记时间为5月18日—6月18日)
六、温馨提示
1.7月15日前,我校将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学生,家长需要在6月5日前通过招生入学系统提出申请。审核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判定同一家庭多孩子女所需要的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我校将安排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学生入校就读。
3.非金坛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为父母一方原则上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持有不少于3个月的居住证(即在当年5月31日及之前办理居住证)。
4.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转学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
七、咨询电话及时间:陈老师:13775140715 朱老师:13815008189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八、监督电话
学 校:0519-82525621(校长室);
责任督学:18018215885(王老师) 13706146769(王老师)
区教育局:82881859、82824278(基教科)、82881815(督导室)。
常州市金坛区河头实验学校初中部
2026年5月26日
附:常州市金坛区河头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地图
_docx_2html/convet.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