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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河头中学教职工学年考核方案(试行稿)

作者: 学校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03/11 | 3859次浏览

常州市金坛区河头中学教职工学年考核方案

(试行稿)

为优化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构建符合教育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职工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金坛区教职工学年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建立健全我校教职工学年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办法,逐步形成鼓励担当作为、推崇工作绩效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内容多维,体现导向性。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分别设置不同权重,突出对师德师风、专业水平和教学实绩的考核。

(二)主体多元,注重科学性。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基础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积极鼓励教师、职工、管理者、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考核工作。

(三)分类考核,体现激励性。校级领导由区委教育工委负责考核,教职工由学校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和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所有教职工,考核以学年为周期。

四、考核内容和细则

(一)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价考核。

(二)考核细则:见附件一

五、考核等次

(一)考核等次设置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政治思想素质高,师德评价好;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勤勉尽责,工作责任性强;工作作风好;工作业绩突出;清正廉洁。

2.合格:政治思想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性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3.基本合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遵守学校教学进度和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的;不遵守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不履行工作职责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并造成较坏负面影响的;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较低的;校级及以上学科质量检测中,教学质量出现严重滑坡或明显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其他违反《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号)文件中师德失范行为被查实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2)学年考核个人综合得分排名靠后的。

4.不合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言行;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政治、业务素质差,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违反《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号)文件中师德失范行为被查实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二)考核等次比例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数,以上级文件为准;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数,不低于本校参加考核人数的2%。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被考核者撰写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并打出自评分,在本教研组(考核组)范围内进行述职交流。

(二)民主测评。校级领导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组织教职工民主测评。教职工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民主测评和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

(三)条线考核。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平时考核情况,给出教职工考核结果,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学校考核小组全面分析被考核人员的综合情况,综合各条线负责人初步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及其他等次的建议名单。

(四)确定等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和各项考核指标量化情况,依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学校组织人员写出考核评语并签字,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7天。

(五)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其实行诫勉谈话。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申请复核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与聘任晋升相结合

学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岗位聘任和职称晋升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有续聘的资格;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予以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二)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因个人原因学年考核未定等次或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停发期满后,按规定发放。基本合格、不合格和因个人原因学年考核未定等次人员奖励性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相结合

学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学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功一次(考核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学年综合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参评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暑期须参加岗位业务能力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学年考核改革,是我校全面落实区委、区教育局有关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事关我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姚文华同志担任,副校长陈伟华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全校教职工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部门要根据此方案做好相关的考核工作,全面、科学、客观、详实地做好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数据记录工作,并定期汇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积极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形成更为完善的改革举措,让全校教职工全面理解、支持、参与该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教职工学年考核工作平稳实施。

(三)健全考核体系。学校将根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精神指示,结合我校实际,不断完善我校教职工学年考核工作办法,始终把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贯穿始终,此方案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附则

(一)新录用的教职工、交流、挂职等人员考核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得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其工作表现和教师、学生满意度测评问卷结果等综合评定。

(三)所有得分项目和加分项目仅限学年度内,以获奖证书或公示时间为准。

(四)本方案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自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20213

附件

常州市金坛区河头中学教职工学年考核量化评分表

姓名:          组别:         学年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考核

部门

自评分

考核分


(10分)

爱国守法

2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党支部
办公室(主要通过学生或家长满意度测评问卷实施评价)

爱岗敬业

2

忠诚于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关爱学生

2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不侮辱、歧视和驱赶差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

2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人师表

2

坚守高尚师德,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0分)

专业素养考核

4

区教师发展中心以及学校组织的学科专业素养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次得2分,不合格者每人每次扣2分。

②常州市学科带头人4分;常州市骨干教师3分、金坛区学科带头人2分;常州市教学能手、常州市教坛新秀、金坛区骨干教师1分。

③本项得分4分封顶。

教务处

教学常规考核

12

根据每月常规检查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对应得12、10、8分;教案不合格一次扣1分;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无故不批改作业和试卷一次扣1分;无故不组织早读和中午辅导一次扣0.5分。在教育主管部门检查中获得优秀一次加1分,不合格扣1分。

教务处

课堂教学评比和基本功竞赛等

4

①评优课及基本功大奖赛: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大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金坛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片级参与奖0.2分(实验操作类获奖不在其中)。

②教师个人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单项比赛和评比,金坛区级一等奖1分每次,二等奖0.5分每次;常州市级一等奖2分每次,二等奖1分每次;省级以上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

③本项得分4分封顶。

办公室
教务处


(30分)

工 作 量

10

达到1.0系数得10分;每超过0.1系数加0.5分,低0.1系数减1分(系数计算以绩效方案为准)

②中层干部:正职4分,副职3分;③班主任3分,办事员2分;④教研组长和各功能室管理员1分;⑤年满55周岁及以上男教工和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教工加1分,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在岗教工加1.5分。

教务处

工作态度

10

上课、辅导、监考、阅卷、校本教研等教学工作和会议、集会等活动中工作散漫、不认真扣1分/次;上课无故迟到或下课拖课严重占用课间时间的查实扣1分/次;无故不服从学校分工扣5分。

教务处

出勤

10

1.事假一天扣 0.2分,病假一天扣 0.1分(事假三天内和病假七天内不扣分)
2.迟到一次扣 0.1分,早退一次扣 0.1分;旷课(职)一节扣2分。
3.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和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专心守纪,做好记录。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或记录不完整的,发现一次扣0.1分(查会议记录)。

办公室



(30分)

任教学科质量

考试科目人均分(10分)

1.校内名次:在区以上教研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中(包括九年级学业考试),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名列年级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七年级第二——三名)得8分;最后一名得7分(每学年按期中、期末四次考试计算总分,总分为4次考试得分之和的均分;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按各班级得分之和计算均分)。2.区层面推进情况。在期中、期末质量检测中,该学科与上一次相比进步1-3名,备课组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进步4-6名加2分,进步7名以上加3分。退步1-3名,备课组成员每人每次扣1分,退步4-6名扣2分,退步7名以上扣3分。

教务处

考试科目优秀率(10分)

1.校内名次:在区以上教研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中(包括九年级学业考试),所任班级学科优秀率名列年级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七年级第二——三名)得8分;最后一名得7分(每学年按期中、期末四次考试计算总分,总分为四次考试得分之和的均分;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按各班级得分之和计算均分)。2.区层面推进情况。在期中、期末质量检测中,该学科与上一次相比进步1-3名,备课组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进步4-6名加2分,进步7名以上加3分。退步1-3名,备课组成员每人每次扣1分,退步4-6名扣2分,退步7名以上扣3分。

教务处

非考试科目(14分)

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地校课程等非考试科目,依据学生满意度测评结果打分。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如达85%以上,得14分;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如达70%------85%,得12分;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在70%以下,得10分。

教务处

教科研成果

5

①课题研究成果(仅限主持人):省级结题4分;大市级结题3分,金坛区级结题2分。②教育教学论文:论文(案例)等获一、二、三等奖,省级4分、3分、2分,市级3分、2分、1分;区级2分、1分、0.5分;发表省级以上论文每篇1分,发表国家级论文每篇2分,核心期刊论文每篇5分。③本项得分5分封顶。

办公室
教务处

辅导
学生

5

①辅导学生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5、0.3分/人;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1、0.5分/人;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2、1分/人。指导学生发表作文,常州市级、金坛区级分别得1、0.5分/人/篇(集体项目仅限1人)。②运动会团体前四名得1.5分/人;前八名得1分/人;球类比赛冠军得1分/人,亚军得0.5分/人(教练限2人)。③艺术类团体一等1.5分/人,二等1分/人。本项得分5分封顶。

办公室
教务处


(10分)

廉洁从教、
履行师德承诺

10

1.教风廉洁清正,自觉抵制以教谋私不良倾向;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到校外培训班兼职。如有发现,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2.不乱收费,不擅自或变相向学生推销各种资料及其它学习用品;不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和钱物;不让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如有发现,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党支部

加分项目

(5分封顶)

教研组集体荣誉:获常州市级表彰一次,集体中每位成员各加3分;获金坛区级表彰一次,集体中每位成员各加2分(名额分配到学校的除外)。

考核领导
小组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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