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坛区河头中学!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信息中心>>服务家长>>阅览文章
河头中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作者: 学校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0/10/12 | 4080次浏览

河头中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指导思想:

l、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是学生家庭与学校联系的纽带,是家 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办学形式。

2、家长委员会的一切决策和活动应紧密围绕学校办学目标,有利于 教育学生成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3、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 联系,充分发挥家长的参谋、监督作用,协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 方针,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家长教育子 女的水平,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形成合力,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 的教育环境。

二、家长委员会成员产生和组织形式:

1、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 出主意、提建议。 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既有代表性, 又有权威性。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 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委员实行一年调整的交替 任期制。

3、家长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秘书一名、委员十三人。 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1、有对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有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有对学校学生奖惩,收费,和处理情况进行质疑的权利。

4、有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筹备权利。

5、有对学校制度、规定以及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 权利。

四、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1、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2、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 组织的有关活动。

3、家长委员会成员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宣 传学校教育工作成果和向学校提供教育改革信息, 形成全社会尊师重 教的义务"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的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特殊学生"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7、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 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的义务。以各种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 上支持学校,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五、家长委员会的职能: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协助学校宣传落实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向家长介绍学校的计划、 工作、成绩,自觉维护学校办学声誉。

3、介绍优秀家长教育子女的事迹及经验,引导广大家长科学地进行 家庭教育。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家长学校。

4、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重点问题,协同学校提高、改善办学质量。

5、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 学校。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6、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利用家长广泛联系社会的优势,对学校的教 育、教学活动给予人力、智力、物力、财力、信息、交通等各方面的 支持和帮助,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六、工作开展:

1、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 任委员的各项工作。

2、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各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 2 次,讨论、落实、总 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版权所有:金坛区河头中学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河头集镇繁花街88号 电话:0519-82521154

技术支持: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